无锡市清名桥中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课程询价公告

无锡市清名桥中学拟对 2026—2027 学年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课程服务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询价,并提请注意下列相关事项: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无锡市清名桥中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课程服务

项目需求:提供 2026—2027 学年学生社会实践课程及配套组织实施服务,含 2 次外出实践活动(2026 年 11 月 19 日锡惠公园、2027 年春季拈花湾),包含课程设计、带队、交通、保险、现场组织、安全保障等全套服务。

预算单价:120 元 / 人・学期(人民币壹佰贰拾元整 / 人・学期),服务周期共计两学期;预估参与人数 853 人。项目总预算上限:204720 元。结算以实际自愿参与人数为准,未报名参与学生不予计费。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遵循自愿报名原则。

退费约定:活动举办前 7 日(不含当日)学生申请退出的,全额退还该生对应费用;活动前 3-6 日申请退出,扣除已发生不可退成本后退还余款;活动前 2 日内或活动当日退出,不予退费。因不可抗力、校方原因取消活动的,全额退费。

服务期限:2026 年 9 月 1 日 —2027 年 6 月 30 日。

二、询价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参加本次询价的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供应商为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2、未被“信用中国”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采购人将在评审现场查询,以评审当日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须在报价文件中提供“信用中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查询日期应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日之间),作为资格材料的一部分;

3、供应商近五年在组织研学、社会实践外出活动中,无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重大安全事故界定参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事故等级划分标准),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采购人保留核查权;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价;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严禁整体转包,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交通配套服务可依法分包,供应商对项目全部服务承担总责;一经发现转包,取消成交资格并承担违约责任。

三、报价文件送达地点和时间

送达地点:无锡市梁溪区清名桥中学(界泾桥弄 173-1 号)

报价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6年10月19日9:00

报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0日16:00。逾期送达、密封破损、不符合封装要求的报价文件,采购人有权拒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递交文件时,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备查。

四、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26年10月13日至2026年10月16 日,共 4 个自然日。

五、询价评审时间、地点

评审时间:2026年10月22日14:00开始

评审地点:学校会议室1

六、报价文件资料、内容要求

询价文件设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正本单独密封一袋,袋面清晰标注 “正本”;副本单独密封一袋,袋面清晰标注 “副本”。正、副本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内容包含:

1、营业执照、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旅行社责任险保单、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单(或承保承诺函);旅行社责任险保额不低于80 万元/人,学生意外险保额不低于30万元/人,中标后须提交正式有效保单;

3、供应商企业简介,近3年研学实践活动同类业绩材料(可选);

4、主题研学实践活动完整实施方案及分项报价明细,包含锡惠公园、拈花湾两次活动课程设计、行程安排、师资配置;报价不得高于预算单价;

5、拟选用客运服务单位资质简介、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供应商承诺中标后落实不少于21辆合规营运客车,签订正式包车协议,提供车辆行驶证、营运证、驾驶员资质,严格遵守 “两客一危”安全监管要求。如实际参与人数超过预估人数导致车辆需求增加的,供应商应相应增加合规车辆,费用按合同约定方式结算;

6、学生外出实践活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交通、人员受伤、恶劣天气、突发疾病等场景)及安全保障措施;

7、服务保障承诺(课程质量、人员配比、安全管理、投诉处理、后勤保障等);承诺研学全程无任何强制购物、无额外自费项目;

8、《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声明函、近五年无重大安全事故书面承诺、无关联关系承诺函;

9、服务质量量化标准响应表(格式自拟),供应商须相应以下最低服务标准:

(1)研学导师资质:每车至少配备1名持证研学导师或导游,另配1名学校随队教师;

(2)师生配比:不低于1:20(含研学导师、带队人员、学校教师);

(3)课程材料:每次活动提供学生用课程手册或任务单;

(4)安全管理:每车配备1名安全员,随队配备至少1名持证急救员;

(5)保险:旅行社责任险及学生意外险保额满足本文件要求;

(6)投诉处理:设立24小时投诉电话,投诉响应时间不超过2小时;

10、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补充资料(格式自拟)。

提醒:向学校递交报价材料,即视为供应商确认报名参与本次采购,认可本公告全部条款。

七、询价评审及定标程序

1、成立询价小组:询价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政府采购专家库抽取的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为 3 人及以上单数,其中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资格审查:询价小组首先对各供应商报价文件进行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剔除不满足实质性采购需求的供应商。

3、询价比价:对通过全部审查的供应商,在满足采购需求、服务质量相等前提下,按照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最低有效报价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询价小组可就报价、方案细节向供应商进行书面/现场询疑。

4、出具评审报告:询价小组完成评审后出具书面评审报告,全体询价小组成员签字确认。

5、结果确认与公示:学校根据询价小组评审报告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结果在梁溪教育阳光公示平台进行政府采购结果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向成交供应商出具中标(成交)通知书。

八、其他事项

1、无效报价情形:报价超出预算单价、资格材料不全、未响应实质性条款、提供虚假材料、转包或联合体报价等,按无效报价处理。

2、履约验收:项目服务完成后,采购人组织履约验收,验收不合格按合同追究违约责任。

3、合同将明确以下内容:

(1)安全责任划分:明确学校与供应商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边界,包括随队教师配备、现场安全监督分工等;

(2)保险义务:供应商须在活动开始前提交有效保单;

(3)事故追责:因供应商原因导致事故的,供应商承担相应责任;

(4)人数结算:按实际自愿参与人数结算,人数浮动超过±5%时,双方协商调整车辆及费用;

(5)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质量不达标、转包、虚假材料等情形的违约责任;

(6)服务标准:课程内容、师资资质、师生配比、带队人员职责等具体标准;

(7)验收程序:验收时间、方式、标准及不合格的处理;

(8)争议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管辖;

(9)合同价款调整:因实际参与人数变化导致的费用调整方式和时限。

4、质疑投诉:供应商如对采购事项有异议,可按政府采购规定,在法定时限内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质疑;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可向财政监管部门提起投诉。

5、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老师

联系电话:13328118733

地址:无锡市梁溪区清名桥中学

 

                     无锡市清名桥中学

                      2026年10月12日